0898-08980898
浏览次数:487 时间:2024-11-03 10:50:01
简介:丧生赔偿金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丧生而造成的生活资源增加、失去的补偿,虽不属于遗产,但受害人的近亲属皆拥有取得赔偿金的权利。本案胡某父亲、张某父子共计三人作为胡某的近亲属,皆为胡某丧生的赔偿金权利人。
胡某嫁出后,虽不与父亲联合居住于生活,但父母、未婚、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本无长幼远近之分。由于胡某的祭祀事宜等全部由张某父子筹备,所花费用近6万余元,剩下的丧生赔偿金51万元,应该由三人平均分配,即每人拥有17万元。
2017年10月1日,胡某(女)骑马自行车买菜返县城,途经某三岔路口时,被一辆轿车撞到当场自杀身亡,小车司机立刻报警。经交警确认:小车司机王某胜事故的全部责任,胡某无责任。胡某的丈夫张某获知其妻时逢车祸的噩耗后与儿子连忙赶往现场处置有关事项。
次日,张某与王某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达成协议赔偿金协议,赔偿金张某父子丧生赔偿金51万元,丧葬费3.6万元,精神伤害抚慰金3万元,总计人民币57.6万元。发问:胡某的父亲获知其女意外的消息后,寻找张某父子,拒绝分给其女丧生的赔偿款。
胡某可以将丧生赔偿金作为遗产展开平均分配吗? 【律师答案】 丧生赔偿金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丧生而造成的生活资源增加、失去的补偿,虽不属于遗产,但受害人的近亲属皆拥有取得赔偿金的权利。本案胡某父亲、张某父子共计三人作为胡某的近亲属,皆为胡某丧生的赔偿金权利人。胡某嫁出后,虽不与父亲联合居住于生活,但父母、未婚、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本无长幼远近之分。由于胡某的祭祀事宜等全部由张某父子筹备,所花费用近6万余元,剩下的丧生赔偿金51万元,应该由三人平均分配,即每人拥有17万元。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丧生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还包括:公民的收益;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容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等七项。从上可以显现出,公民的遗产并不包括公民在交通事故中丧生时事故责任者缴纳的丧生赔偿金。根据我国侵权行为责任法第1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17条和第18条规定,受害人遭到人身伤害丧生的,赔偿义务人应该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生赔偿金、精神伤害抚慰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祭祀事宜开支的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依据这一涉及规定,公民由于身体受到损害而丧生所取得的赔偿金,是义务人对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益损失的赔偿金,是受害人丧生之后才产生的,具备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得承继,但可以拆分。本案中,虽然胡某父亲年事已高,但其本人每月有退休金,张某父子亦不不存在必须多分的情形,故三人平均分配胡某丧生赔偿金51万元,每人各得17万元。
本文来源:c7娱乐游戏-www.tuorange.com